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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03-23 13:15 来源: 点击:2276
    按照江西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 2016年我院学硕招生总计划数15人,其中4人为推免生。学院各学位点专业计划分配情况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招生6人,少骨专项1人,第一志愿上线8人;城市与区域规划专业招生7人,其中3人为推免生,第一志愿上线10人;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专业招生2人,其中1人为推免生,第一志愿上线0人,需调剂1人进入复试。
    根据校《关于做好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关于下达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做好调剂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江西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程序及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学院特制定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闵忠荣
    副组长:林辉
    成 员:罗桂凤、罗鹏、范正根、陶满德、张东祥、罗奇、赵海云、刘群红、刘强、陈云霞
    职责:公平公正的组织招生与调剂工作,掌握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调剂、复试政策,审核、确认复试成绩。
    (二)专业复试工作考核小组
    1、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考核小组
    组长:张东祥
    成员:陶满德、赵海云、刘群红、范正根
    考核记录人员:任艳胜
    2、城市与区域规划专业考核小组
    组 长:闵忠荣
    成 员:罗奇、林辉、陈晓刚、李小云
    考核记录人员:朱小刚
    3、房地产管理与开发专业考核小组
    组长:赵海云
    成员:刘群红、范正根、陶满德、张东祥
    考核记录人员:任艳胜
    3、考核小组职责:负责复试专业的考核工作。
    二、学院复试工作安排
    (一)考生报到
    1、报到时间:3月26日8:00
    2、报到地点:方荫楼一区四楼1412室
    3、报到负责人:陈云霞
    (二)专业笔试
    1、笔试内容:
    (1)土地资源管理:土地经济学(2小时)
    (2)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2小时)
    (3)城市与区域规划:城市规划设计快题(4小时)
    2、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3、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
    (1)土地资源管理:2016年3月27日上午9:00-11:00;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标准化考场。
    (2)房地产开发与管理:2016年3月27日上午9:00:11:00;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标准化考场。
    (3)城市与区域规划:2016年3月27日上午8:00-12:00;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标准化考场(考生自带绘图设计工具)。
    4、笔试阅卷时间及地点:3月27日笔试结束封装试卷后,阅卷老师立即开始阅卷,地点为各笔试考点。
    (三)专业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1)土地资源管理:3月27日下午14:00~16:00;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标准化考场。
    (2)房地产开发与管理:3月27日下午16:00~17:00;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标准化考场。
    (3)城市与区域规划:3月27日下午14:00~17:00;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标准化考场。
    2、面试内容:各学科专业相关的理论与实践知识。
    3、面试方式:考生从题签中抽取任意2个题目作答。
    4、面试程序:(1)考核记录人员把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分发给每位考核教师;(2)考核小组组长宣布面试有关政策,并分发面试政策文字材料;(3)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4)考核小组组长向考生宣布面试政策;(5)考生进行面试;(6)考核教师填写评分表并签名;(7)考核记录人员统计各考生的面试成绩。
    (四)复试总成绩统计
    复试满分为250分。其中外语口语和听力水平测试50分,专业课考试100分,综合情况面试100分。
    (五)确定拟录取名单
    1、参加人员: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2、确定依据:各考生的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之和。
    3、确定时间及地点:3月27日下午17:30;学院大会议室(江西师大瑶湖校区方荫楼一区四楼1404室)。
    4、拟录取名单报送:由研究生干事于3月28日上午10:00前将学院盖章后的拟录取名单报送到校研究生院。
    三、有关规定
    (一)复试笔试
    1、命题
    (1)命题人员由学位点负责人安排,并做好命题的保密工作;(2)命题人提供试卷时须提供相应的答案及评分标准。
    2、身份确认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3、阅卷
    (1)学位点负责人安排阅卷教师按照评分标准进行阅卷与评分;(2)阅卷教师统一在研究生院指定标准化教室阅卷,在阅卷时和阅卷结束后均不得打开试卷密封线。
    4、核分与统分
    (1)各教师阅卷完成后由研究生秘书对各份试卷进行核分和统计总分;(2)研究生秘书在复核专业笔试成绩时,不得拆开专业笔试试卷和答卷的密封线。
    (二)复试面试
    1、面试人员组成:面试人员由考核教师和研究生秘书组成。考核教师负责专业考核;研究生秘书负责考生的身份确认,并召集考生依序参加面试,做好各个面试环节的协调工作。
    2、面试题目组成:每个面试教师出好3个题目,在面试现场交给研究生秘书汇总。
    3、面试成绩评定:考生回答完问题后,考核教师独立在学院统一制定的面试成绩单中评分并在成绩单上签名,面试教师未签名的成绩单按无效成绩处理。
    4、面试教师注意事项:(1)在考生回答面试问题时,面试教师对考生不要进行任何提问、提醒及表明态度;(2)面试教师在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时,不同其他面试教师商量面试成绩,不参看其他教师所评定的面试成绩;(3)保持考生在考场考试过程中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5、面试成绩统计:在面试评定全面完成后,由研究生秘书当场统计各学生的平均面试成绩,统计时要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三)其他规定
    1、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及复试总成绩的统计均由研究生秘书负责,严格保密。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英语考试成绩均不得在统计出复试总成绩,并在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前向任何人员公布或传播。
    2、阅卷教师、面试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在复试工作结束后传播笔试阅卷和面试过程情况。
    3、复试总成绩及排名情况必须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公示并上报校研究生院。
    (四)拟录取规则
    1、根据现有的计划名额,按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有下列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
    (1)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不真实者。
    (2)经查实在初试中有舞弊行为者。
    (3)在本次复试中有舞弊行为者。
    (4)根据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可录取者。
 
江西师范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201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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