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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通知 |
【文号:教务字[2016]073号】 【时间:2016年9月9日】 |
发布时间:2016-09-09 21:56 来源: 点击:3332 |
各学院、处(室、部、馆):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教学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6〕33号)精神,2016年学校继续开展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含实验教改课题、教师教育类教改课题,以下简称校级教改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学校校级教改课题申请人应为我校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学校鼓励教学一线人员、青年教师积极申报校级教改课题。在研省级教改课题主持人不能参加今年校级教改课题的申报; 2.学校校级教改课题申报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人数一般不超过4人。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人最多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 3.在研校级教改课题主持人,如没有在研省级教改课题项目,可以参加此次申报,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推荐申报省级教改课题,但不参加校级教改课题立项。 二、申报内容 2016年校级教改课题立项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申报内容主要是围绕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改革开展研究与实践项目。具体可以参考省教育厅下发的《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3)。 四、申报流程 1.申报者填写《江西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将纸质稿和电子稿交所在单位; 2.各单位审核汇总后,填写好《江西师范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9月23日前,将课题申报书纸质稿(一式三份)和《江西师范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统一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以上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人oa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学校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材料。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从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改课题。联系人:杨桴,联系电话:88120267。 附件: 1.江西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 2.江西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3.关于做好2016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 工作的通知(含申报指南等多个附件) 教务处
【上传的文件:附件1.申报书.doc】2016年9月9日 【上传的文件:附件2.申报汇总表.doc】 【上传的文件:附件3.赣教高字〔2016〕33号.doc】 上一篇:《关于申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双休日讲座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第十五批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