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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城市建设学院2017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 |||||||||||||||||||||||||||||||||||||||||||||||||||||||||||||||||||||||||||||||||||||
发布时间:2017-04-01 15:37 来源: 点击:2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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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学院2017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号)》及《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发【2017】 号)》等文件精神,学院特制定2017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如下: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闵忠荣 副组长:林辉 成员:罗桂凤、陈武阳、范正根、张东祥、罗奇、赵海云、胡细英、刘群红、刘强、陈晓刚、陈云霞、王颖 纪检委员:查代龙 二、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
学院成立土地资源管理和城市与区域规划两个专业考核小组,负责专业复试的考核工作。研究生复试满分为250分,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及综合面试三部分。其中外语口语和听力水平测试50分,专业课考试100分,综合情况面试100分。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满分各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科目详见下表: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满分50分。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形式主要为现场抽题,考生朗读并回答问题。 2.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着重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形式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考试时间为2小时;城市与区域规划专业考试时间为4小时。 命题、制卷、阅卷及登分等相关规定: (1)每门笔试科目命制AB两套平行试卷,同时应提供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2)命题教师一般应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 (3)每位命题教师只能命制1门科目; (4)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属于国家机密级,命题内容及命题人员名单应严格保密,命题教师应签署命题保密与廉洁自律承诺书; (5)命题科目必须与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一致,试题难易程度适中,不得出现政治性、专业性错误; (6)各硕士学位点负责人安排组织试卷命制完毕后,密封至信封袋内,骑缝签名并于4月5日下午16:00之前交给学院专门人员,放入保密柜保管; (7)试卷印制时应至少2人在场,院纪检员在场监督; (8)试卷印制完毕应装入试卷袋,密封并骑缝签名存入保密柜保管,至考场由考生确认密封完好后才能开封。 (9)确定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 (10)每个考场须安排监考人员2名; (11)阅卷时试卷应密封,阅卷教师不得透过密封线查看考生个人信息; (12)阅卷教师阅卷统分完毕后,须复核并签名; (13)登分环节应至少有2人在场,纪检员在场监督; (14)登分应交叉进行2遍,登分完毕,成绩册应打印出来再次核对,并由登分人员及纪检员签字存档备查。 3.综合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意识与能力及综合素质等。面试采取抽取题签回答问题的形式,如面试教师认为有必要,可补充提问,满分为100分。面试考核严格按照详细的评分指标体系打分,要求面试得分为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面试评分指标体系如下: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另安排考核记录员1人; (3)每个专业必须提前准备好面试题签(不少于5个),同时应提供参考答案,面试题签为机密级,与笔试试卷同样管理; (4)做好笔试、面试考场标贴,方便考生; (5)导师、学生的面试分组应在面试前公布,并将导师及考生手机统一收取存放,统一管理。 (6)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7)各面试教师应根据学院制定的面试考核评分指标体系及打分规则独立填写面试评分表,不得互相交谈,不得查阅其他面试教师的打分情况; (8)考核记录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签名妥存备查。 四、复试日程安排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六、拟录取 1. 录取工作严格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学院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报考志愿等,提出录取名单,确定录取类别; 2. 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3. 复试期间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4. 复试不合格的,即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或外语口语听力测试成绩不合格(理学低于18分,其他专业低于20分),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或任一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原则上不予录取。 5.外语口语听力成绩低于其初试成绩的三分之一或业务课成绩远低于初试成绩的,学校可以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适当形式的加试,如加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6.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7.调剂考生须在复试结果公布后按研招办要求及时办理有关调剂录取手续,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8.一志愿考生、调剂生分别单独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9.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名录取。 1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分别单独排名。 七、公示 1.公示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号)要求执行,未经公示不得录取。 2.复试录取方案和招生人数在复试期间全程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和复试结果公示期为7天。 3.以上信息在本招生单位公告栏公示,同时应提交至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平台统一公示。 4.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公示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七、申诉渠道 城市建设学院学院:0791-88120438 校研招办:0791-88120608 校纪委:0791-88120026 八、本实施细则由城市建设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017年3月23日 上一篇: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考试大纲与历届试卷-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 下一篇:城市建设学院2017年研究生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