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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研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准备工作的通知 |
【文号:教务字[2014]103号】 【时间:2014年11月18日】 |
发布时间:2014-11-19 13:48 来源: 点击:2534 |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5年1月5日至1月16日(第十九周至第二十周)进行,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申请考试改革的课程除外)。考试改革课程应在第十八周考核完毕,由教学单位自行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前最近三个学期多次作为考试改革的课程,本学期默认为学院自行组织考试,无须再申报考试改革(此类课程已在附件一中注明)。此类课程本次考试如需改由教务处组织笔试,则请特别提出并在附件四备注栏中注明,否则一律作为学院自行组织考试课程。除此之外拟申请作为考试改革的课程,请于2014年11月27日之前向教务处申报(样表见附件三),否则一律按笔试处理。 2、学校鼓励进行教学改革,对以实践教学为主的课程,提倡考试改革,考试方式可以为随堂考试、论文、实践考核等方式。原则上各班级的专业课程考试科目不超过4门。 3、双专业双学位的课程(详见附件二)单独命题、单独考试。 4、请各学院认真核对本学院本学期开设课程并填写附件四和附件五,然后打印纸质稿并加盖公章,由教学副院长签名后在2014年11月27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5、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要求,必修课程必须教考分离、统一命题,教务处将对各单位提交试卷进行抽查,未按要求做到教考分离的相关专业,本科教学常态监控数据中试卷质量得分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6、监考是教学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各教学单位所有教工均有义务参加监考,请各单位将参加期末监考人员名单填入附件六( “是否参加监考”栏填上“是”即可),各单位上报人数应不少于单位总人数的60%,请于2014年11月27日之前将附件六电子稿发给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卓少林老师。 7、2014年12月10日前提交试卷(A、B卷)及评分标准(含评分细则)。 8、2015年1月4日前提交平时成绩,考试成绩必须在2015年1月20日前全部提交完毕。 9、2015年1月17日、18日、19日学校组织集体登分,如需提前登分,请将集体登分时间、地点报教务处教学信息科。 10、关于考试方式、试卷命题、补(缓)考、试卷分析与归档工作、成绩提交、考试纪律等与考试相关的问题,请参阅《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校发〔2008〕65号)。 附件: 一、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课程一览表 二、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双专业班级课程一览表 三、江西师范大学期末考试改革申请表 四、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清单 五、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开卷考试科目清单 六、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参加期末考试监考人员名单汇总表(交电子稿) 教务处 2014年11月18日 【上传的文件:附件.rar】 上一篇:关于组织学生选课(预选)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