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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城建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发布时间:2015-01-08 14:38 来源: 点击:2605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闵忠荣
副组长:石水海
成 员:范正根、杨坤、钟新平、杨艳红、评估中心专家2人
二、评价办法
1、学生和学院评价权重
按教务处文件教务字[2014]110号要求,学生、单位评价领导小组(含评估中心专家)的评价权重比:学生评价70%、单位评价30%(其中教师互评60%,领导小组40%)
2、学生评价得分计算办法
学生评价:统计学生评教成绩时,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剩下的作算术平均后得出本学期该门课程任课教师的学生评价得分。(系统自动设定)
3、考核结果确定办法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打分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价结果按总评成绩确定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本年度参评教师总数的20%(连续三年教学质量评价为优秀的老师,不占本学院优秀指标,可作一次性顺延),合格与不合格比例不低于本年度参评教师总数的20%。
三、成绩公示要求
1、公示时间要求: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在全院公开并张榜公示一周。
2、问题处理方式:教师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经本人申请,教学单位签署意见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同行教师和任课班级学生进行复议,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四、成绩提交
1、网上提交:
(1)    提交人:教学副院长
(2)    提交办法:教学副院长以个人帐号登录教务在线进入“教工之家”,点击“教学评价管理”进入评价界面,提交评价成绩;
(3)    提交时间:2015年1月9日前。
2、纸质稿递交:2015年1月10日前,教学秘书将本单位2014年所有承担了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的评价结果纸质文本(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及电子稿(发OA邮箱)、学生教师座谈会记录和评价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五、 评价时间:2014年1月9日下午2:00-3:00
六、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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