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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新兴教学法首轮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0 22:52 来源: 点击:2743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校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全校教师轮训工作。按照2015年学校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现就第一期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全校45周岁(含)以下、正高职称以下的专任教师。第一期培训名额限定100人。专业负责人及申报并获批学校2015年数字化优质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MOOCs)的教师可优先参加。
二、培训时间
培训为期5天,其中在省教育厅井冈山培训中心开展新兴教学法集中培训4天(8月28日—31日);在新校区开展教育技术实践培训1天(待定,分三个班次安排)。
8月28日上午7点在老校区花坛塑像旁候车。
三、培训内容
1.新兴教学法。引导教师掌握探究式、研讨式、情景式、启发式等新兴教学方法的要领,能根据课程特点、学生群体特点灵活使用相关教学方法。
2.信息化教学。引导教师关注教育技术前沿,能掌握相关信息技术开展微课、慕课建设,能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翻转课堂等教学。
3.教学实践技能。引导教师开展说课、课件制作、微格教学训练等,掌握相关教学实践技能,为提升教学素养奠定坚实基础。
四、组织管理
1. 教务处确定参训名单。请各学院于7月13日之前提交报名回执纸质稿(附件2)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稿发送至郑卫平OA邮箱(联系人: 郑卫平,联系电话:88120277;13807087097)。
2.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建立教师培训档案、安排参训教师学习服务、业务考核等,负责聘请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教授担任主讲教师,组织主讲教师开展教材编写等工作。
五、结业考核
培训合格的学员,统一发放学校开具的结业证书。根据校长办公会精神,参训教师的培训考核情况将报送人事处,学校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档案并作为职称评定、职务评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中青年教师轮训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江西师范大学教师轮训第1期培训报名回执
 
教务处、师资培训中心
二○一五年七月六日
 
附件1:
江西师范大学中青年教师轮训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院名称
专任教师数
推荐名额
备注
教育学院
46
3
 
心理学院
32
2
 
文学院
68
5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56
4
 
政法学院
114
8
 
外国语学院
124
8
 
音乐学院
102
7
 
美术学院
77
5
 
商学院
49
3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87
6
 
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
81
5
 
化学化工学院
75
5
 
生命科学学院
48
3
 
体育学院
114
8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83
5
 
地理与环境学院
44
3
 
城市建设学院
39
3
 
传播学院
45
3
 
财政金融学院
68
4
 
国际教育学院
79
5
 
软件学院
37
2
 
初等教育学院
31
2
 
军事教研部
4
1
 
注:全校名额为100名左右,按学院专任教师总数的6.6%(四舍五入)分配。
 
 
附件2:
江西师范大学教师轮训第1期培训
 
报名回执
 
选派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
1
 
 
 
 
 
 
2
 
 
 
 
 
 
3
 
 
 
 
 
 
4
 
 
 
 
 
 
5
 
 
 
 
 
 
6
 
 
 
 
 
 
7
 
 
 
 
 
 
8
 
 
 
 
 
 
经办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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