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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研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新兴教学法首轮培训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5-07-10 22:52 来源: 点击:2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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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校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全校教师轮训工作。按照2015年学校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现就第一期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全校45周岁(含)以下、正高职称以下的专任教师。第一期培训名额限定100人。专业负责人及申报并获批学校2015年数字化优质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MOOCs)的教师可优先参加。 二、培训时间 培训为期5天,其中在省教育厅井冈山培训中心开展新兴教学法集中培训4天(8月28日—31日);在新校区开展教育技术实践培训1天(待定,分三个班次安排)。 8月28日上午7点在老校区花坛塑像旁候车。 三、培训内容 1.新兴教学法。引导教师掌握探究式、研讨式、情景式、启发式等新兴教学方法的要领,能根据课程特点、学生群体特点灵活使用相关教学方法。 2.信息化教学。引导教师关注教育技术前沿,能掌握相关信息技术开展微课、慕课建设,能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翻转课堂等教学。 3.教学实践技能。引导教师开展说课、课件制作、微格教学训练等,掌握相关教学实践技能,为提升教学素养奠定坚实基础。 四、组织管理 1. 教务处确定参训名单。请各学院于7月13日之前提交报名回执纸质稿(附件2)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稿发送至郑卫平OA邮箱(联系人: 郑卫平,联系电话:88120277;13807087097)。 2.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建立教师培训档案、安排参训教师学习服务、业务考核等,负责聘请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教授担任主讲教师,组织主讲教师开展教材编写等工作。 五、结业考核 培训合格的学员,统一发放学校开具的结业证书。根据校长办公会精神,参训教师的培训考核情况将报送人事处,学校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档案并作为职称评定、职务评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中青年教师轮训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江西师范大学教师轮训第1期培训报名回执 教务处、师资培训中心 二○一五年七月六日 附件1: 江西师范大学中青年教师轮训推荐名额分配表
注:全校名额为100名左右,按学院专任教师总数的6.6%(四舍五入)分配。 附件2: 江西师范大学教师轮训第1期培训 报名回执 选派单位(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上一篇:关于组织学生选课(正选)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做好本学期末及下学期初本科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