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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通知》
【文号:教务字[2015]075号】
发布时间:2015-10-14 22:31 来源: 点击:2758
    各学院、处(室、部、馆):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教学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5〕58号)精神,2015年学校继续开展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含实验教改课题、教师教育类教改课题,以下简称校级教改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校级教改课题主持人资格
    学校校级教改课题申报向教学一线人员、青年教师倾斜。
    学校校级教改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人数一般不超过4人;课题主持人一般应是主持过校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过省部级课题研究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
    在研校级教改课题主持人或在研省级教改课题主持人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今年的校级教改课题。
    二、校级教改课题立项条件
    2015年校级教改课题立项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重点课题要求适应时代要求,具有先进理念,采用现代化手段,在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卓越型人才、应用型人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方面有推广价值,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体现较高理论水平,涌现理论成果的研究性课题。鼓励教师将有较好基础的教研成果和卓越人才计划、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本科综合改革试点等项目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与实践,力争形成具有普适意义的教改成果。
    三、校级教改课题的立项范围与重点
    2015年校级教改课题立项范围主要是围绕高等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项目可包含大学教学的各个方面,形式上既可以是围绕教学的热点、难点进行的专题性研究,也可以是课程开发、教材编写等结合教学实践的活动。具体范围和内容可参考“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见附件3)。
    为加强学校教学信息化建设,学校今年增设相关招标或重点课题,用于以下两方面的建设和研究:1.学校招生计划申报和编制系统,2.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四、校级教改课题的申报工作要求
    1.申报者填写《江西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
    2.申报者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将申报书(一式三份)连同《江西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份)装档案袋后统一上报,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材料。
    3.各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至联系人oa邮箱。联系人:杨桴,联系电话:88120267。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提交学校审定后,按有关规定择优推荐省教育厅,申报省级教改课题。
    附件:
    1.江西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
    2.江西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3.关于做好2015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5年10月14日
    【请下载查看:附件1:申报书.doc
    【请下载查看:附件2:汇总表.doc
    【请下载查看:附件3:关于做好2015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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