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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准备工作的通知
【文号:教务字[2015]095号】 【时间:2015年11月26日】
发布时间:2015-11-29 11:02 来源: 点击:2815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6年1月11日至1月22日(第十九周至第二十周)进行,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申请考试改革的课程除外)。考试改革课程应在第十八周考核完毕,由教学单位自行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前最近三个学期多次作为考试改革的课程,本学期默认为学院自行组织考试,无须再申报考试改革(此类课程已在附件一中注明)。此类课程本次考试如需改由教务处组织笔试,则请特别提出并在附件四备注栏中注明,否则一律作为学院自行组织考试课程。除此之外拟申请作为考试改革的课程,请于2015年12月8日之前向教务处申报(样表见附件三),否则一律按笔试处理。
    2、学校鼓励进行教学改革,对以实践教学为主的课程,提倡考试改革,考试方式可以为随堂考试、论文、实践考核等方式。原则上各班级的专业课程考试科目为1-4门。
    3、双专业双学位的课程(详见附件二)单独命题、单独考试。
    4、请各学院认真核对本学院本学期开设课程并填写附件四和附件五,然后打印纸质稿并加盖公章,由教学副院长签名后在2015年12月8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5、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要求,各专业必修课应尽量组织理论考试并做到教考分离。在本科教学工作常态监控“试卷规范与质量”指标监测时,对未按要求组织必要理论考试或未实行教考分离的相关专业,其得分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6、监考是教学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各教学单位所有教工均有义务参加监考,请各单位将参加期末监考人员名单填入附件六(“是否参加监考”栏填上“是”即可),各单位上报人数应不少于单位总人数的60%,请于2015年12月8日之前将附件六电子稿发给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卓少林老师。
    7、2015年12月18日前提交试卷(A、B卷)及评分标准(含评分细则),试卷A卷和B卷分别装袋提交,评分细则单独密封装袋提交。
    8、2016年1月10日前提交平时成绩,考试成绩必须在2016年1月26日前全部提交完毕。
    9、2016年1月23日、24日、25日学校组织集体登分,如需集体登分,请将集体登分时间、地点报教务处教学信息科杨蕾老师。
    10、关于考试方式、试卷命题、补(缓)考、试卷分析与归档、成绩提交、考试纪律等与考试相关的问题,请参阅《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校发〔2008〕65号)。
    附件:
    一、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课程一览表
    二、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双专业班级课程一览表
    三、江西师范大学期末考试改革申请表
    四、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清单
    五、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开卷考试科目清单
    六、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参加期末考试监考人员名单汇总表(交电子稿)
教务处
2015年11月26日
【上传的文件:附件的文.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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