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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研江西师范大学关于发布2014-2015年度本科教学核心指标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12-15 20:21 来源: 点击:2830 |
各学院(处、室、部、馆),各直附属单位: 为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突出业绩奖励办法(试行)》(校发[2013]14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2015年度本科教学核心指标发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院本科教学核心指标奖评选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办(校办)、教务处、教师教育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主要负责人及各学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评选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长兼任,成员由教务处副处长、教育教学评估副主任和各学院教学副院长组成。 二、2014-2015年度学院教学核心指标 2014-2015年度学院教学核心指标如下:教师课堂授课质量、试卷规范与质量、毕业设计(论文)规范质量和毕业班学生外语等级累计通过率、学生对课程教材满意度.学生到课率六部分组成,权重占比分别为50%、10%、10%、10%、10%、10%。 1.教师课堂授课质量 教师授课是本科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授课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质量。通过对本科教学授课质量进行动态检查和评价,有利于促进教师更好地发挥潜力,科学合理地设计教学环节,不断优化教学过程,改进教学工作,提高课堂讲授水平和教学质量。 监测办法: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专家根据每学期各开课安排和专任教师数,兼顾教师职称类别和课程类别,以大致相同比例分类随机抽取教师进行评价,每次听课专家至少3位,听课以百分制计分,统计结果以分学期分专家评分为基础数据作标准化处理。 2.试卷规范与质量 试卷专项检查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通过对试卷规范与质量的检查评估,有利于促进学校考试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试卷命题、评阅及分析等工作的质量。 监测办法:评估专家根据各专业学生期末考试试卷命题质量、阅卷和成绩评定质量等工作进行集体审核、评比、讨论后独立评分,统计结果以平均分为基准作标准化处理。学院得分=∑专业得分/专业数。 3.毕业设计(论文)规范与质量 毕业设计(论文)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学生掌握知识程度、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基本能力的综合性训练,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体现,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锻炼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监测办法:评估专家根据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情况、规范程度及盲审、应用等情况进行评分。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按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合格(60-69分)四级评分。若有毕业设计(论文)盲审不合格,学院得分每篇减5分。有应用情况的每项应用学院得分加2分。学院得分=∑专业得分/专业数-5*不合格篇数+2*应用项目数。 4.毕业班学生外语等级累计通过率 监测办法:以当年各学院毕业生参加国家外语等级考试时,达到(权重60%)和超过(权重40%)相应外语等级要求的累计通过率为基础数据核算。(音、体、美专业外语等级要求英语三级及以上;外国语专业外语等级要求专业四级及以上;其他专业外语等级要求英语四级及以上) 5.学生对课程教材满意度 根据学生对专业主干课程教材满意度评价结果进行计算,由教务处负责提供监测结果。 6.学生到课率 学生到课率以教务处每周公布的教学检查情况通报为基础数据,基础数据由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专家、教学信息员和教务处干部每周检查情况汇总而成,计算出各专业课堂教学实到人数/应到人数的比例。 上一篇:城建学院《关于开展建设“一流本科”大讨论活动的工作方案》 下一篇:关于封闭惟义楼用于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的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