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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关于评选2015年首届“师大地产校友基金奖学金”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4-27 13:33 来源: 点击:2849 |
各班级: 为了推动我校“地产类”专业(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工程管理)进一步发展,提升专业办学质量和社会影响力,增强在校学生和毕业校友的幸福感和凝聚力,我院历届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专业校友,自愿捐资在江西师大教育发展基金会内设立“师大地产校友基金奖学金”,用于校内学生的奖优、助困、科研奖励等,以及毕业校友发生重大变故(如罹患重疾等)、出现特殊困难时的资助。 为做好2015年首届校内“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院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一)奖优类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尊师爱院,注重文明礼貌,道德品质优良;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曾获得三好学生或专业一等以上奖学金者优先; 4.凡受到省级以上部门表彰,或为集体争得过荣誉,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在某一方面有特殊才能者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凡本年度受到院级以上各类处分、通报者,或经常无故旷课、迟到、早退者,或不关心不热衷集体活动者,不得申报; 6.为扩大受惠面,同等条件下,已获学校专项奖学金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二)科研奖励类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尊师爱院,注重文明礼貌,道德品质优良; 3.自入校以来,积极参与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在“挑战杯”、数学建模比赛、学生学术课题、“高原计划”、专业竞赛等方面,态度积极、业绩明显,原则上要求有立项的学术课题(含“挑战杯”、“高原计划”等)、或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专业竞赛获省三等以上奖项; 4.凡本年度受到院级以上各类处分、通报者,或经常无故旷课、迟到、早退者,或不关心不热衷集体活动者,不得申报;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奖励办法 (一)奖励人数:6人 1.“奖优类”4人:面向2011-2013级工程管理专业学生。 2.“科研奖励类”2人:面向2014级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学生。 (二)奖励办法:每位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1000元。 四、评选流程 1.宣传申请阶段( 2.遴选公示阶段( 3.审批核定阶段( 4.奖励颁奖阶段( 五、未尽事宜请咨询:杨永红:88120436;地址:方荫楼一区四楼辅导员办公室。 城建学院学工办 主题词: 师大地产 校友 奖学金 2015年 通知 抄 报:田延光书记,赵明副校长,李建亮处长,万春林主任,联系班级的干部和教师 抄 送:学院领导,系主任,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 城建学院学工办 2015年4月27日 上一篇:关于评选2015年“规划建筑校友基金会奖学金”的通知 下一篇:2015年博士人才招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