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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研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籍预警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5-08 09:51 来源: 点击:2954 |
各学院: 为践行“以生为本,以德为先”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第四章第三节第七项第6款:自第二学期末起,在校学习期间出现两次累计获得学分未达到所修课程总学分之30%的,应予退学。现对在校生累计修得学分未达到所修课程总学分之30%的学生提出学籍预警(名单见附件),请各学院及时告知预警学生,敦促学生加强自我管理,提高学习能力。 附件: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籍预警名单(另发至学院) 上一篇:关于组织学生选课(预选)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提前期末考试准备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