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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园地关于在从严治团和“一学一做”教育实践中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五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11-22 18:00 来源: 点击:2445 |
关于在从严治团和“一学一做”教育实践中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五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根据团省委《关于在从严治团和“一学一做”教育实践中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五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赣青办发〔2017〕29号)工作部署,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本学期 9 月至 12 月期间,开展基层组织建设五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将从严治团和“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抓紧抓实, 推向纵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1. 梳理明确团组织隶属关系。对现有全校各级团组织隶属关系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明确上下级团组织隶属关系,掌握全校团组织数量、组织架构等基本情况。 2. 落实团组织按期换届要求。认真调研全校团组织按期换届情况,推动团组织按照《团章》要求按期换届,原则上未按期换届团组织均应于 2018 年 3 月底前完成换届工作。 3. 落实基层团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组织全校各级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抓好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的组织实施,落实好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定期开展好团课。 4. 规范 团员发展与管理工作。坚持团员发展标准,严格在计划内发展团员;严格落实团员发展“十程序”“三公示”“九环节”要求;无未达年龄发展团员现象;发展团员基础性工作扎实,团员档案规范完整、入团志愿书填写认真工整。 5. 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江西省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制定出台《江西师范大学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严格团费收缴标准,做到应缴尽缴,规范团费账户使用和管理。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 1. 摸底排查(9 9 月)。各学院团委严格对照有关工作要求(具体见附件)开展深入全面调研,认真摸清摸准情况,查找突出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按规定时间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2. 整改落实(0 10 月至 1 11 月)。各学院团委要坚持基层导向、问题导向,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症结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开展整改,于 11 月 1 日前将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3. 检查督导(2 12 月)。各学院团委要建立常态化督导工作机制,定期对下级团组织基层组织建设五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督查既要看部署做法,更要看问题情况,重在看经验成效,要特别禁止搞文字游戏,在数字上注水分。校团委将适时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将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效果不佳、工作台账弄虚作假等情况将按照从严治团要求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4. 巩固成果(2 12 月)。各学院团委要以推动基层组织建设五项重点工作为契机,针对发现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不断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切实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三、有关要求 1. 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学院团委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主动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各学院团委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自己带头在本学院开展调查研究、部署协调、推动落实,各类文稿方案要以自己动笔为主。 2. 精心组织,加强沟通。各学院团委要加强工作领导,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校团委反映,确保全面扎实完成工作任务。 3. 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各学院团委要以问题为导向,把统筹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五项重点工作与我校当前共青团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深入融合,聚焦问题,防止“空对空”“两张皮”。 要善于把握基层组织建设五项重点工作之间的内在联系,充分发挥每项重点工作的带动作用,推动工作成效最大化。 校团委 2017 年 9 月 29 日 校团字〔2017〕63号:关于在从严治团和“一学一做”教育实践中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五项重点工作的通知.pdf 上一篇:奋斗的青春在共青 下一篇:志愿之行,麻丘送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