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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城市建设学院2015届优秀本科生推免硕士研究生 |
发布时间:2014-09-09 19:57 来源: 点击:2156 |
为保证我院201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圆满完成,根据校研字[2014]62号《关于做好推荐选拔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和《江西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选拔考核方案。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11人) 组 长:闵忠荣 副组长:林 辉、罗鹏、石水海 成 员:罗桂凤、刘强、张东祥、赵海云、王颖、任艳胜、徐磊 二、推免推荐条件和推荐程序 1、硕士生推免推荐条件和推荐程序:严格执行《江西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条件; 2、 “本硕连读”、“1+3”、“高水平运动员”、“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以及特殊推荐生的条件和推荐程序:严格执行《江西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条件。 三、接收 1、接收对象。接收对象为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资格的校内或校外学生。 2、接收程序。严格执行《江西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3、接收名额。学院接收推免生数量原则上应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规模的60%。 四、专业考核及选拔办法 1、选拔成绩构成及比例 选拔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70%+专业面试成绩×30%。选拔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2、各成绩的满分及计算方法 (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满分均为100分。 (2)专业笔试的题目类型和分值:单项选择题10分、多项选择题20分、判断题20分、问答题50分。 专业笔试的科目内容与要求: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笔试科目为管理学,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钟; 城市与区域规划专业:笔试科目为综合类,其中包括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2门课程知识,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钟;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笔试科目为管理学,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钟。 (4)专业面试。面试题目由一道必答题目和两个抽签题目组成,必答题40分,抽签题目各30分,各个教师评定的面试成绩为3个题目得分的总和,各学生的面试成绩应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各教师所评定成绩的算术平均值。 (5)在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中舞弊者,均以零分处理。 3、选拔办法 (1)选拔范围:严格按照《江西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的遴选条件执行。 (2)选拔考核审定方法:对选拔范围内的考生按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的选拔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采取等额推荐的方式上报。 五、推免工作制度 1、推荐阶段审核制度 (1)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考生所在班级的辅导员和教学干事共同对考生的课程标准分和课程学分进行审核。 (2)由学院2015届优秀本科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学生的推荐资格进行最后审查并签字,接收阶段审核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负责。 2、专业笔试命题制度 命题教师在学院本专业博士、副高职称(含副高)以上的人员中选出,并在现场监督人员监督的下,采取抽签形式确定2名命题教师,各出两套试题。 (1)命题教师需按照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题目类型及其他要求进行命题; (2)各命题教师之间不互通信息,直接把所命题目及答案密封交由研究生干事,研究生干事于考试当天选定一套试卷拆封后作为考卷; (3)各命题教师在提供试题时,需要同时提供所命试题的答案及评分标准。 3、阅卷制度 阅卷教师1人,由除专业笔试命题教师以外的其他本专业教师产生。 (1)阅卷教师需在研究生干事办公室,并在研究生干事旁观下阅卷; (2)阅卷教师在阅卷时和阅卷结束后均不得打开试卷密封线,必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3)阅卷教师阅卷结束后,必须有学院研究生干事就各考生试卷评分的复核签字方为有效; (4)阅卷审核人员发现阅卷教师的评分与评分标准不一致,需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阅卷教师依据评分标准修改评分并进行修改评分的签名,当阅卷教师拒绝修改评分时,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可以另外选取3名教师共同重新评阅试卷。 4、面试制度 面试命题教师在学院本专业博士、副高职称(含副高)以上的人员中选出,并在现场监督人员监督的情形下,采取抽签的形式,产生5名面试命题教师,各命题教师于考前30分钟确定一道必答题目和2个抽签题目。面试抽签题目不重复使用。 (1)面试人员由面试教师5人、记录员1人组成,面试教师负责专业考核,记录员负责召集考生和记录考生对问题的回答; (2)面试教师在考生回答面试时,对考生进行任何提问、提醒及表明态度的语言均属违规行为,违规教师就该考生的面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的统计范围; (3)面试教师在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时,与其他面试教师商量面试成绩、参看其他教师所评定的面试成绩的行为均为违规行为,违规面试教师所给的面试成绩全部不计入面试成绩的统计范围; (4)面试教师需按照学院统一制定的面试成绩单以书面形式提供面试成绩并在成绩单上签名,面试教师未签名的成绩按无效成绩处理。 5、成绩统计与公布制度 (1)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及选拔总成绩的统计均由研究生干事负责;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均不得在统计出选拔总成绩和上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前向任何人员公布或传播; (2)研究生干事在复核专业笔试成绩时,不得拆开专业笔试试卷和答卷的密封线; (3)在学院公布选拔总成绩前,阅卷教师、面试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传播考生的专业笔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 (4)阅卷教师、面试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也不得在推免工作结束后传播各阅卷教师和面试教师的评分情况; (5)选拔总成绩及排名在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才能对外公布。 6、查分制度 (1)除研究生干事和审核人员及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委托的人员外,任何人(包括考生)不得接触专业笔试试卷和各面试教师的专业面试评分成绩单; (2)考生需要查分时,必须由研究生干事和学院指定的纪检人员进行,其他人均不得接触专业笔试试卷和专业面试评分成绩单; (3)查分只能查验分数统计上的错误,不得修改各评分点的评分。 五、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1、部署动员:(1)9月8日前以网络形式进行动员;(2)9月9日下午2:30召开学院2015届3个本科专业毕业生的推免动员大会,传达学校的推免文件和学院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2、个人申请:9月11日——9月12日; 3、学院资格审查上交名单:9月15日17:00前; 4、推荐阶段考核排名:9月17日17:00前; 5、专业笔试:10月8日-10月15日(具体时间待定); 6、专业面试:10月8日-10月15日(具体时间待定); 7、专业笔试阅卷:10月8日-10月15日(具体时间待定); 8、专业笔试阅卷审核:10月8日-10月15日(具体时间待定); 9、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免人选,公布和上报选拔总成绩及排名:10月16日。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王颖,0791-88120430,15879079790。 违规举报电话:罗桂凤,13707099689。 城市建设学院 2014年9月9日 上一篇:《江西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4〕104 号】 下一篇:《关于做好2015年推免推荐阶段报名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字〔2014〕6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