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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集中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2 15:24 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14

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集中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结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现将2025年下半年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集中结题工作(重点项目和杰青项目不列入此次结题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结题验收有关要求请仔细阅读《关于印发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结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附件1)。
  2.项目负责人请于2025年11月30日前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老系统),完成项目结题材料的网上提交。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不再要求提交纸质结题材料合订本。

  附件材料应按《结题报告》中填写说明的要求,提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项目执行期内且与项目研究内容有关的论文、专利、人才培养材料、取得的相关项目等)。论文(论文被SCI、EI、ISTP检索收录的提供检索收录证明、在Ⅰ区或Ⅱ区发表论文应提供相关证明)、专利、获奖、研究生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复印件或在读研究生由单位盖章确认)等业绩支撑材料。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软件、标准、研究报告、专利、数据库等,可标注资助来源的须按规定标注“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英文:project supported by Jiangxi Provinci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及项目立项编号。
  集中结题的面上、青年基金项目均需提供财务报告(需盖学校校章、校长印章)及财务处出具的加盖财务处印章的经费使用明细表以及支出流水账。
  有预算调整的还需附上预算调整审批表;联合资助经费需配备到位;经费使用率一般应在50%以上。项目组成员发生变动(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通过依托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项目组成员变更申请表。

  3.项目负责人应于12月15日前将《结题项目考核绩效汇总表》(附件2)和《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本单位科研工作负责人处。

  4.各单位请于12月19日下午17:00前将汇总后的《结题项目考核绩效汇总表》《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先驌楼5327室);上述2项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2111525997@qq.com邮箱。
联系人:尹可雨(电话88120132)、陈丽姣(电话88120225)。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结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1).pdf

附件2: 结题项目考核绩效汇总表(1).docx

附件3: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汇总表(1).docx

附件4: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报告(1).doc

附件5: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经费决算表(1).doc

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集中结题工作的通知(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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