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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研| 城市建设学院第十六届 “教学月” 活动实施方案 |
| 发布时间:2025-10-28 09:41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14 |
城市建设学院第十六届 “教学月” 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战略及学校第十六届 “教学月” 活动部署,切实巩固我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成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色与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聚焦教学提质量,知行合一育英才”为核心主题,紧扣学校 “推动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筑牢本科教学核心地位” 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院 学科特色,通过开展系列教学实践、培训与竞赛活动,强化教师教学能力、优化教学过程管理、丰富学生学习体验,全面推动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再提升。 二、组织领导学院 “教学月” 活动领导小组组 长:李志、郭斌 副组长:罗嗣刚、陈武阳、刘章生 成 员:周博、陈晓刚、赵腾飞、朱小刚、刘莉文、张普伟、 张吉强、朱雷洲、刘蒙罢、陈云霞、邓超 主要职责:统筹推进学院 “教学月” 各项活动,审议活动计划与总结,协调解决活动开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监督活动质量与成效。 三、活动内容与具体安排1、落实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听课要求:严格对照校级标准,各学院教学副院长、 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其他领导干部每 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听课领导干部需如实记载教学过程,详实填写听课记录本,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要给出综合评估与总体评价,对教学中存在的 问题要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流,并及时向学院和教务处反馈相关情况。系(教研室)主任、院级督导不少于 5 次;听课需覆盖本院所有专业、不同职称教师(重点关注青年教师、新入职教师)。 牵头人:李志 责任部门:院教务办、各系(教研室) 2、“课程思政”与“十佳百优”公开课观摩活动(11月5日-11月20日)活动要求:根据学校排出的“课程思政”及“十佳百优”公开课,选出适合本学院的课程,院领导带头,组织各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及青年教师(近3年入职)观摩学习,每门课程安排 1 课时观摩。以系为单位开展研讨,活动需留存照片,形成《公开课研讨记录》,11月20日前报院教务办备案。 牵头人:罗嗣刚 责任部门:院教务办、各系(教研室) 3、基层教学组织“大听课”教研活动(11月1日-11月28日)教研活动:各教研室围绕“AI 赋能课堂教学”“课程思政教学设计”主题,每个系推荐1门课程作为“大听课”公开课,系主任带头、专业负责人,院领导及青年教师(近3年入职)参与,可邀请院级督导参与指导,以系为单位开展研讨,活动需留存照片,形成《公开课研讨记录》,11月20日前报院教务办备案。 牵头人:各系主任 责任部门:院教务办、各系(教研室) 4、教师教学创新大赛院级选拔,青年教师 “课堂教学竞赛”校级决赛(11月3日-11月15日)活动安排: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制定院级实施安排及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执行。 参赛覆盖:实现专任教师全覆盖、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全覆盖,鼓励承担多门课程的教师选择优势课程参赛。 牵头人:罗嗣刚 责任部门:院教务办、各系(教研室) 5、组织AI 赋能教育教学培训院级专场(11月10日-11月17 日)培训安排:联合外单位相关专家,开展1场专题培训,全院专任教师参加。 牵头人:罗嗣刚 责任部门:院教务办、各系(教研室) 6、全面配合校级审核评估整改专项检查及实践教学专项检查等其他活动。四、活动要求1、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各系(教研室)、职能部门需严格对照方案要求,明确责任人与时间节点,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领导小组每周召开1次工作推进会,及时解决活动中的问题。 2、注重实效,强化反馈所有活动需留存“过程性材料”(签到表、照片、记录、报告等),11月30日前由教务办汇总归档;活动结束后,各责任部门需形成专项总结,提炼经验与不足。 3、宣传引导,营造氛围通过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开设 “教学月专栏”,及时报道活动进展与成效(每周至少推送 2 篇宣传稿);鼓励教师、学生在朋友圈、抖音等平台分享活动感悟,营造 “重视教学、投身教学” 的良好氛围。 五、总结报送本方案于 10 月 30 日前报学校教务处办公室备案。12月8日前,由教务办牵头形成《学院第十六届 “教学月” 活动总结报告》(含活动数据、成效、典型案例、整改建议),连同所有活动材料(电子版 + 纸质版)报学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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