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本科课堂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决定继续开展“优课”评选。为组织好2024年度的“优课”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组织
“优课”评选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成立学院“优课”评选小组,由学院领导、督导专家、系主任或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评选本学院“优课”。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包括2024年度所有面向本科生进行课堂教学的课程,不包括实习、调研和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不同课程、不同班级、不同教师分开评选(即“课程·班级·教师”)。
2. “优课”工作量控制在2024年开设课程课堂教学工作量总数的20%左右。
三、评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3.以学生、学院为评选主体的原则。
4.课程分类评选的原则。
四、评选方式
“优课”评选按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两类分别进行。具体评选方式为:
1. 通识课程:依据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网上评教系统产生结果,学生评分排在全校通识课程前20%的直接被评为“优课”。
2. 专业课程:按课程管理单位归属评选。学院在学生评分前50%的专业课程中按评选细则评选出“优课”,专业课程“优课”工作量控制在开设专业课程总工作量的20%左右。
五、评选程序
1. 下载名单。教务处根据2024年网上评教系统数据,按照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分类统计学生评教结果,即学生评分。按学生评分计算确定通识课程“优课”名单和学生评分排名在学院前50%的专业课程名单,并将名单通过OA反馈给学院。请各学院及时下载名单。音乐学院因专业特殊性,专业课程的学生评教可学院自行组织学生评分,产生学生评教结果。
2. 制定细则。学院按学生评分为主的原则,设定学生评分比例(70%~100%)和学院评分(0~30%)比例,并根据学校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专业课程“优课”评选细则。学院评选细则应涵盖教师的课程教学文档,包括课程教学实施方案、教案、课件、试卷(包括命题、学生成绩、标准答案、学生答卷、试卷分析)等,并综合考虑基层教学组织对教师的评价。
3. 学院评分。教师提交课程教学文档后,学院“优课”评选小组根据评选细则进行评分。
4. 拟定“优课”。学院 “优课”评选小组根据学生评分和学院评分,按规定比例确定专业课程“优课”名单。将通识课程“优课”和专业课程“优课”同时在本学院公示。
5. 提交名单。“优课”评选结果公示至少一周无异议后,电子稿(按附件格式以总评分降序排序)发送至吴有亮OA,并打印评选结果纸质稿和学院“优课”评选细则,由分管领导签字后盖公章一起提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先骕楼5216,电话:88120277)。完成时间:11月7日前。
六、奖励标准
2024年度“优课”按每个课堂教学工作量10元进行奖励。“优课”评选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认真做好“优课”评选工作,评选过程中请注意亲属回避。
附件:
教务字〔2025〕162号 关于组织2024年度“优课”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2024年度学院专业课程“优课”评选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