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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科研诚信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5 16:18 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87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及《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落实学校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规范学术行为管理,现组织各学院开展科研诚信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查内容

1. 责任落实与制度建设

   对照文件要求,自查学院是否明确科研诚信建设责任分工,是否设立专门机构牵头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工作。  

   检查是否已制定或修订本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明确案件受理、调查程序及惩处标准。  

2. 制度执行情况  

   核查2024年1月1日至今所有发表论文是否均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未签署的需立即补签备案。  

   检查论文发表审核备案、实验数据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台账记录。  

3. 教育与监督机制

   梳理自2024年以来科研诚信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如讲座、培训等)。  

   审查各类考核评比中是否纳入科研诚信审查及承诺环节,学术不端与师德失范联合惩戒机制是否落实。  

二、要求  

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由分管科研副院长牵头组织自查,确保数据真实完整。    

2.请各学院于2025年2月20日上午11点前将《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责任情况表》(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给科技处胡尊云。

附件:

附件.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表(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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